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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了解累积剂量计的监测步骤

更新时间:2021-07-27   点击次数:3400次
   累积剂量计主要为工作在控制区域的工作人员佩戴。累积剂量计控制区域包括:核电站、燃料后处理工厂、边境口岸、研究中心、医院、非破坏性试验服务、以及可能受到核辐射的工作人员,如、矿工、国检人员等。
  累积剂量计的监测步骤
  1.监测方法
  个人剂量的监测方法,通常是选用合适的个人剂量计,佩带在身体有代表性的部位上,如头部、胸部、腹部或手与前臂,用以记录辐射在相应体表的剂量。
  监测的频度一般是每年4〜6次,每次2〜3个月,监测必须覆盖放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能有遗漏。个人剂量的监测对象应该是所有从事豁免水平以上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为了使检测结果可靠,所使用的个人剂量计应该有足够的灵敏度,使个人所受的不同种类、不同能量的辐射的照射剂量都能够记录下来。剂量计应有合适的量程,一般要求测量的累积剂量在0.1毫戈瑞〜10戈瑞之间,体积小、重量轻、机械性能好,有良好的能量响应,方向依赖性小。目前,较为广泛使用的是热释光剂量计。对于特殊监测和事故监测,应使用高度可靠性、超过某一剂量阈值能自动报警的直读式剂量计。
  2.监测结果的评价
  常规监测和特殊监测的目的在于控制个人接受的有效剂量当量在年剂量限值(50毫希伏)之下。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具体评价时可用调查水平的概念。一般是使用年剂量限值的3/10来作调查水平,这个分数等于1次个人剂量监测所覆盖的时间与全年额定工作时间之比。例如,1次监测时间为3个月,其调査水平就应该是3/10x3/12x50毫希伏=3.75毫希伏。考虑到实际容许的测量误差,ICRP建议对全身贯穿照射的调查水平定得再低一些,相对于1个月、2个月、3个月得调查水平分别是0.5、1和3毫希伏,发现超过调查水平的个人剂量,应立即对工作场所进行调査,确认是否发生辐射泄露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把上述情况下得到的年剂量当量限值的1/10作为记录水平记录存档,供以后剂量评价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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